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太原首次立法保护生态环境 社会各界可以表达意见啦!

2017/11/7 16:31:08      点击:
       太原空调维修记者从太原市人大获悉,为使立法内容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综合治理、损害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保护,创新市场化生态修复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助、资助等方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太原市实行生态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生态资源环境可支撑的人口、经济规模和容纳污染物的承载力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定生态资源环境承载力和承载水平。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同时,太原市实行主体功能区制度。依据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确定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按照功能区划要求,制定功能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对不符合生态环境承载力、功能区划要求的污染企业实施淘汰或者异地搬迁改造;对重要水资源涵养区、水土保护重点预防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与修复。
  对植被的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禁止经营性采伐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对水资源的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